合同可以分哪些种类
发布于:2025-01-13 04:40:01
发布于:2025-01-13 04:40:01
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多种类型。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合同类型:
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
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双务合同:合同各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要式合同:必须遵循特定形式或程序的合同。例如:书面合同、公证合同。
不要式合同:不需要遵循特定形式或程序的合同。例如:口头合同。
民事合同: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
商事合同:商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例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例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行政合同: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公共工程承包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有名合同:法律对其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
无名合同:法律未设特定规定,也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例如:借用合同、寄存合同。
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
转移标的物用益权的合同:例如: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