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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危险驾驶罪

发布于:2025-01-10 07:24:02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严重超员、超速行驶负有直接责任的,也以本罪论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构成犯罪,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等危险行为。

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