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法官哪些回避
发布于:2025-01-12 21:50:01
发布于:2025-01-12 21:50:01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提出法官回避的申请:
法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法官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法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
法官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法官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法官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报销费用的。
法官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
法官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法官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防止因个人关系或利益冲突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有权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作出决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