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
发布于:2025-01-09 16:14:02
发布于:2025-01-09 16:14:02
公司名称的要求如下: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
名称不能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且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市或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依次由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内容和文字,例如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公众欺骗、外国国家名称等。
字号不得含有汉语拼音或数字,应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可以是投资人(自然人)的姓名。
行业可以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中查找,内容要与企业经营范围对应。特定行业如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超过一定金额等可以省略行业。
必须标明对应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
内资民企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除非是行业限定语且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变更公司名称后,还需在税务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变更。
建议在准备公司名称时,仔细遵循以上要求,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独特性,避免因名称问题影响公司的注册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