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审限多少日期
发布于:2025-01-19 06:03:01
发布于:2025-01-19 06:03:01
行政诉讼的审限如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审结。该期限不能延长。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的审限根据不同的审理程序有所不同,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四十五日,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期限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