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怎么算
发布于:2025-01-04 22:01:40
发布于:2025-01-04 22:01:4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公式:年平均用工人数 = 季节性用工人数 × (用工月数 / 1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人数计算公式:安排残疾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年平均工资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示例计算
假设某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200人,当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2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0元。
年平均用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人数:30人
用工月数:12个月
年平均用工人数 = 30 × (12 / 12) = 30人
安排残疾人数 = 200 × 1.5% - 2 = 30 - 2 = 28人
年缴纳额 = 200 × 1.5% × 100000 = 300000元
因此,该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保金为300000元。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的比例和计算方法计算残保金,确保准确无误。
对于季节性用工,应按规定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便准确计算应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及时了解并遵守当地关于残保金申报和缴纳的相关规定,避免滞纳金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