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伤报销怎么处理
发布于:2025-01-06 15:26:30
发布于:2025-01-06 15:26:30
公伤报销的流程如下: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单位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或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及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报销医药费,申领伤残待遇。
报销时需要的资料包括: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等。
务必在工伤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首次工伤医疗费单位将无法报销,其他待遇正常申领。
工伤保险报销比例通常为100%,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
建议:
工伤发生后,单位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便及时报销医药费用和申领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或家属应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申请报销时能够提供齐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