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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以赌博

发布于:2025-01-11 10:17:31

在我国,赌博通常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以下情形之一来进行的具有非法性的活动:

组织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参与赌博

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的,即赌资超过一定数额标准的。

以赌博为业,即嗜赌成性,将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的。

特定形式的赌博

从事六合彩赌博,私设地下六合彩投注点,或帮助接收投注资金并从中获利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

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例如亲属之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不被视为赌博。

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也不被视为赌博。

总结:

赌博的核心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来获取钱财。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即使涉及少量财物输赢,一般也不被视为赌博。

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个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