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缴哪些费用
发布于:2025-01-13 01:57:31
发布于:2025-01-13 01:57:31
起诉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根据案件的类型和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以下比例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侵害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等,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不等,具体金额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申请保全措施、支付令、公示催告、撤销仲裁裁决、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破产、海事强制令等费用。
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可能还包括鉴定费、公告费、保全费等。
请律师需要支付律师费,这笔费用属于服务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