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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携带什么

发布于:2025-01-11 03:23:31

登记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有效户口簿

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应当提供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以及当事人本人页原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

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结婚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近期半身照

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

建议:

在准备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有效且最新的证件。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建议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并确保所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在登记过程中出现问题。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并确保这些文书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