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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人员

发布于:2025-01-12 01:11:01

“七类人员”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含义,具体指代的人群如下:

涉恐人员:

涉及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员。

涉稳人员:

涉及社会稳定问题的人员。

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涉毒人员:

涉及毒品犯罪的人员。

在逃人员:

尚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因精神疾病导致肇事或肇祸的人员。

重点上访人员:

频繁上访且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

此外,在特定背景下,“七类人员”还可以指: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指因残疾而退出现役的军人,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

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

指烈士的家属,他们因亲人的牺牲而享受国家的抚恤和补助。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的家属。

病故军人遗属:

因病去世的军人的家属。

在乡复员军人:

在乡间复员的军人。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因病回乡并享受相关待遇的退伍军人。

参战退役人员:

参与过战争并退役的人员。

另外,在就业招聘领域,“七类人员”还可以指:

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

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的成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

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残疾人员:

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驻秦部队随军家属:

随军在秦皇岛部队的现役军人配偶。

服务冬奥志愿者:

服务北京冬奥会或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这些分类标准可能因不同的政策、法规或应用场景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具体理解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