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存放多少年
发布于:2025-01-20 00:02:01
发布于:2025-01-20 00:02:01
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电子病历的保存时间如下:
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因此,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如下:
门诊病历:不少于15年,从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算。
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从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算。
这些规定确保了医疗机构对病历的长期保存责任,使得患者或相关机构在需要时能够查阅到完整的病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