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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于:2025-01-09 23:27:02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及复印件

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不动产产权证

车辆登记证

银行存款查询函等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火化证明

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如适用)

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被继承人何时死亡,其父母、婚姻、生育及收养子女情况

若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须证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情况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的声明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

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公证费用

根据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来收取

建议:

继承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