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1-20 10:3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留置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最长留置时间可达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