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刑事辩护主要哪些

发布于:2025-01-13 00:29:01

刑事辩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自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

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亲友等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指定辩护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无罪辩护

辩护人主张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

罪轻辩护

辩护人主张被告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辩护人认为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存在其他罪名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

这些辩护方式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辩护权的行使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且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