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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享有哪些权利

发布于:2025-01-13 03:15:01

建筑工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建筑工人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安全生产知情权:

建筑工人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评、检举、控告权:

建筑工人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建筑工人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获得安全防护用品的权利:

建筑工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紧急避险权:

在紧急情况下,建筑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以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建筑工人有权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请求民事赔偿权:

如果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建筑工人受到伤害,他们有权请求相应的民事赔偿。

参与权:

建筑工人有权参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和决策,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权:

建筑工人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这些权利保障了建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建议建筑工人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行使这些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