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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士津贴包含哪些

发布于:2025-01-13 06:58:01

医院护士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包括流产、顺产、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贴。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护龄津贴

从事护理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

从事护理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

从事护理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

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护士生活补贴

各级卫生所下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均可享受护士生活补贴。

10%护士津贴

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等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有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均可享受10%的护士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