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抗辩权
发布于:2025-01-11 20:27:31
发布于:2025-01-11 20:27:31
抗辩权是指 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具体来说,它是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之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因此必待他人之请求,始得对其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成立,导致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抗辩权有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诉抗辩权: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直到主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有权拒绝履行其义务。
主张原告之请求权虽曾一度发生,唯其后因特定事由,已归于消灭,如已清偿及代物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撤销权行使、权利不当行使等。
抗辩权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可能受到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限制。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抗辩权的行使可以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抗辩权进行辩护,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