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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怎么办理公告

发布于:2025-01-06 11:56:40

诉讼案件的公告办理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通过“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办理

进入“人民法院报”公众号。

点击右下角的“办公告”进入“自助公告办理”平台。

用户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和验证码。

根据法院提供的公告单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公告单照片。

确认提交后,系统会显示公告为“待受理”状态。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公告费,并完成公告刊登。

最后,可以在“发票管理”中开具并下载保存公告费发票。

传统登报公告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要求原告办理公告送达。首先,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并领取《公告函》。

持《公告函》原件到当地法制报社登报公告,公告内容需按照《公告函》上载明的内容进行刊登,并且《公告函》需要复印备份。

登报后,需到报社领取两份载有公告的报纸,一份送给法院,一份存档。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视为法院已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送达给被告。

通过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办理

当事人提出公告要求后,承办法官会告知公告办理的相关规定,并起草公告文书。

将公告稿件和刊登费用送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刊登费用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现金缴费或邮局汇款等方式支付。

汇款后,需将相关稿件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发送给法院,并确认收到。

公告刊登后,如需发票,可以通过邮件发送发票下载链接,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前台或公告代理点领取。

建议

选择合适的公告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或传统登报公告,确保公告能够有效送达。

提前准备:在提交公告申请前,确保所有必要材料和费用都已准备齐全,以避免因材料缺失或费用未缴纳而导致公告办理延误。

确认公告内容:在提交公告前,仔细核对公告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内容错误导致公告无效。

保留证据:在整个公告办理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支付凭证,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