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法定资产损失
发布于:2025-01-13 07:26:01
发布于:2025-01-13 07:26:01
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未实际处置或转让资产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税收法规确认的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
现金
银行存款
债权性投资
股权(权益)性投资
法定资产损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损失已实际发生
损失的计算和确认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证明资产损失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并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
法定资产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可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