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1-17 14:08:31
生育险产假的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具体如下:
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综合来看,生育险的产假天数为 9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