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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费怎么计算

发布于:2025-01-05 23:27:01

保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货物

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免费保管期限为3日。

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限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起计算。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10元,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5.00元。

贵重物品

自贵重物品到达目的站的次日起,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5.00元,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50.00元。

危险品

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10.00元。

需要冷藏的新鲜易腐物品、低温冷冻物品

自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

超过6小时,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

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10.00元。

这些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货物,并明确了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最低限额。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货物类型和相关规定,计算保管费用,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