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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需要询问哪些

发布于:2025-01-12 21:29:31

在办理落户时,需要询问和准备以下事项:

新生儿上户口

出生证

父母的身份证

户口簿

外省迁移到本省

当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挂靠关系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

注销户口

买房落户口

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确认是否接受迁入的户口

办理房产证和签订合同

携带房产证和居委会出具的户口准许迁入证明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落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书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书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等

其他特殊情况

新生婴儿落户需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结婚证明

未成年人落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