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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内给情人转账230万,去世后妻子起诉,法院判了

发布于:2025-06-25 15:50:00

据红星新闻报道,甘肃一男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情人转账230万余元,去世后妻子发现这一情况并将情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钱款。6月25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情人向妻子返还70万余元。这起涉及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女子陈某与张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持续多年。2023年1月,张某因呼吸心跳骤停不幸去世。在处理丈夫后事过程中,陈某意外发现丈夫生前曾多次向另一女子赵某转账,累计金额高达230万余元。陈某认为这些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无权擅自处置,遂将赵某起诉至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全部钱款。

赵某辩称,她与张某之间并非赠与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张某的转账是在偿还之前向她借的钱款,只是到张某去世时债务尚未结清。然而,法院调查发现,双方转账记录显示张某曾通过银行卡或微信给赵某转账合计234万余元,而赵某也曾向张某转账合计151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根据双方转账记录和相关证据,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多次转账行为缺乏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且赵某在张某生前从未主张过债权,不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法院认为,这些转账行为实际上是赠与行为,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

更重要的是,法院通过张某与赵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赵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张某未经妻子陈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一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也侵犯了陈某的财产权益,因此赠与行为无效。

一审法院判决赵某返还陈某83万余元。然而,赵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一审认定部分事实有误,实际张某向赵某累计转账应为230万余元,而赵某向张某累计转账160万余元。考虑到双方互有转账,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赵某向陈某返还70万余元。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