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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流程是什么?回复↓

发布于:2025-05-08 16:32:00


#你问我答# 市民:我将商铺租赁给他人使用,但商铺的地址名称发生了变更,产权证上的地址名称与实际的名称不一致。目前我在外地,请问能否以委托的方式办理产权证上的地址名称变更?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若申请人不便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登记,可由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申请人也可关注“成都不动产登记”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选择“见证委托”板块→选择“委托申请”→选择“业务办理委托”→根据页面提示信息填写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信息→提交。待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相关资料至预约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来源:蓉城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