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的什么权
发布于:2025-01-11 15:45:01
发布于:2025-01-11 15:45:01
保障人民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是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前提。
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是确保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的重要体现。
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是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政府廉洁和民主治理的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权益。
保护人民的受教育权利,确保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之一,国家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
公民享有言论、信仰、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公民有权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承担和增进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准,包括工伤、职业病、失业、疾病和老年时期的补助。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旨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